雄野鸡的羽毛鲜艳华丽,颈部有一圈白环围绕,头顶大多是黄铜色,眼睛两侧有眉纹。

  在它们的眼睛周围,散布着一些零星的点状短羽,隐隐泛着金属的光泽。

  背毛呈棕褐色,腰间羽毛多为橄榄绿色,尾羽特别长,确实非常好看。

  周青岚这是第一次见到野鸡,显得格外兴奋。

  盛希平见状就笑了,“你要是喜欢的话,回头我把野鸡尾巴上那几根长羽毛拔下来,送给你。”

  其实野鸡尾羽也能卖,可盛希平他们在这偏僻的林场,哪有来收野鸡尾羽的?

  好不容易出门一次,也不可能带着野鸡尾羽那么碍事的东西。

  盛希平得空就跟着师父家那几个伙伴一起进山打猎,野鸡尾羽家里攒了一大把。

  既然周青岚喜欢,送给她就是了。

  “真的?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啊。”

  周青岚倒也没矫情说不要,反倒是大大方方的点头应下了。

  “客气什么?”

  盛希平一边笑着,一边抽出绑在腿上的刀子,割断了野鸡的喉管放血。

  不管什么动物,要是不能及时放血的话,肉都会有一股子血腥味儿,不好吃。

  盛希平动作非常麻利的将野鸡放血、开膛,内脏啥的就不要了,直接扔到林子里。

  然后用路边的树叶擦了擦手,这才拎着野鸡跟众人一起继续往外走。

  四五里地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,根本不算什么,不用半个钟头就走了出来。

  在路边候车点儿等了一会儿,通勤车便从施业区最里面开过来。

  通勤车停下,众人一股脑儿上了车。

  座位少,大家就站着。

  有人眼尖,瞧见了盛希平手里拎着的野鸡。

  “呦,希平这是打了只野鸡?还不小呢。

  这要是加点儿蘑菇炖一锅,不得老好吃了?

  你爸你妈好福气,有你这么能干的儿子,三五不时的就能从山上弄点儿野味回来,羡慕啊。”

  “徐叔,你这么夸,我可就不好意思了。我也没多大能耐,偶尔运气好罢了。”

  没出事之前,盛希平一直是众人口中最出色的小伙儿,也是父母的骄傲,弟妹们的榜样。

  只可惜,当时年轻气盛一味的逞勇斗狠,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。

  如今有机会重新来过,他定要好好补偿家人,再不能让父母跟着伤心难过了。

  前川林场与大碱场村毗连,林场在东、村子在西,同坐落在一处狭长的山谷里。

  这条山谷,东西长有三四里地,南北宽有二三百米。

  南山根下,一条河由东向西流淌,冬天会冰封被冰雪覆盖。

  北山根前,是森林铁路,从松江河开过来的小火车,一路由西向东到车站停下。

  铁路继续向东延伸,一直到施业区里。

  由于前后都是山岗,为了护坡,避免水土流失,山岗上的森林树木,从来没被采伐过。

  山坡上老树参天,高大粗壮。

  春天满山的映山红开放,灿若云霞美不胜收。

  夏天树木葱茏,青翠欲滴,深浅浓淡不一的绿色,让人心旷神怡。

  秋季更美了,枫叶火红,桦树金黄的树叶、雪白的树皮,还有苍翠的青松,犹如一副浓墨重彩的油画。

  冬季虽然树叶凋零,可参天古树傲然耸立,满山白雪洁白无瑕,又不失一番傲雪凌霜的景象,同样很吸引人。

  整条山谷被森林树木包围着,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,是一个如梦幻般美丽的地方。

  林场大多都一样,有场部、学校、食堂、仓库、小修厂、拖拉机库、商店等,多数分布在东边,往西走,才是职工的住处。

  职工的住宅多数是公房,一趟房子六七户人家。

  随山就势,规矩的分布在这条狭长的山谷之中,一共有三百来户人家。

  盛家在林场的大西头,紧邻着家属队的一块菜地,也就是大家说的西大地。

  菜地往西,是一棵大杨树,大杨树再往西,就是大碱场村了。

  “时候不早,咱各自回家吧,喝酒啥的等哪天歇工,我请你们。”

  众人在场部前下车,盛希平婉拒了伙伴们请喝酒的好意,拎着野鸡快步往自家走去。

  这都六点半多了,谁不是饥肠辘辘?哪里还有闲心跑别人家闲扯?

  “好,那就改天,到时候希平哥弄俩好菜,咱一起喝酒。”

  众人在山上也是玩笑的成分居多,反正都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,没那么多顾忌,于是众人分散,各自回家。

  陈维国家跟盛家是邻居,两家紧挨着,就在-->>